绛县人民政府检查、督促县政府各部门和各地区行政公署、各市人民政府对县政府文件、县政府会议决定事项及国务院、县政府领导重要批示、全国、省人大、政协交办的建议、提案的贯彻执行和处理落实情况,并向市政府领导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