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济源市人民政府是河南省济源市的一级国家行政管理机关,是济源市人民代表大会的执行机关。济源市人民政府对济源市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在济源市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对济源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