榕城区人民政府是榕城区的行政管理机关。管理本行政区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城乡建设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民族事务、司法行政、监察、计划生育等行政事务;发布决定和命令,任免、培训、考核和奖惩地方各级国家公务员。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行政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