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原市人民政府的主要职责(一)负责市政府会议的准备工作,协助市政府领导组织实施会议决定事项。(二)负责组织起草或协助政府领导审核以市政府、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三)研究政府各部门和各县(区)人民政府请示市政府的问题,提出审核意见,报政府领导审批。(四)根据政府领导的指示,对政府各部门间出现的争议问题提出处理意见,报政府领导决定。(五)负责市政府与自治区各有关部门和市政府与市委、人大、政协、固原军分区、驻固部队的工作联系。(六)负责市政府督查工作,督促检查政府各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对市政府公文、会议决定事项及政府领导有关指示的执行和落实情况并跟踪调研,及时向政府领导报告。(七)负责人大代表建议、意见和政协委员提案的组织办理、督促检查工作。(八)负责市政府值班工作,及时报告重要情况,传达和督促落实政府领导指示。(九)组织开展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协助政府领导组织处理需由市政府直接处理的突发事件和重大事故。(十)根据市政府的工作重点和政府领导指示,组织和参与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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