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水县人民政府主要职责1、负责处理县政府日常政务、事务,了解、掌握各乡镇、政府各部门的主要工作情况,搜集、整理县内外经济、社会发展动态及信息,为领导决策提供服务。3、负责起草、审核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政府法制办公室)制发的各类公文、领导讲话;处理各级各部门报送的各类文电;负责部门、乡镇请示报告事项的研究、拟办;负责县内外有关事务的协调工作。4、负责县政府重大活动、领导公务活动的组织安排;负责全县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负责县政府总值班工作。5、负责政务和其他方面信息的收集、整理、报送工作;负责政府系统的调查研究工作;负责政府系统办公自动化网络建设和政务信息公开工作。6、负责全县依法行政工作的规划、计划拟定、实施,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审查、备案,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和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负责行政执法主体、行政执法人员、行政执法监督人员的资格审查、证件颁发、审验、管理工作;负责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的教育培训;负责全县行政复议工作和政府其他法律事务工作。7、负责组织办理县人大、政协提出的需要县政府办理的有关工作;组织办理省、市、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意见、建议、议案、提案工作。8、负责全县公共机构资源、能源消耗统计工作,指导、监督全县公共机构节能工作。9、负责政府机关国有资产的采购、管理、后勤保障和日常财务工作;负责政府领导服务事务,承担来宾接待工作;办理外事侨务的具体工作。10、负责政府机关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思想及精神文明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以及工青妇、计划生育等工作;负责政府机关安全保卫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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