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根据《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京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苏委〔2010〕63号)和《中共南京市委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南京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宁委〔2010〕43号),设立市科学技术委员会,挂市知识产权局、市科技体制综合改革办公室牌子,为市政府工作部门,承担统筹管理全市科技、知识产权工作和推进科技管理体制综合改革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