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三界导航
首页 社会热点青海一男子擅自离家、聚餐、隐瞒行程致疫情传播,被判3年

青海一男子擅自离家、聚餐、隐瞒行程致疫情传播,被判3年

  • 社会热点
  • 来源:站三界导航
  • 117阅读
  • 2022-06-14

13日,青海省西宁市城东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马某、冶某某、冶某某某妨害传染病防治一案并当庭宣判,对被告人马某以犯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对被告人冶某某以犯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缓刑二年;对被告人冶某某某以犯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免予刑事处罚。

图为庭审现场。祁增蓓 摄

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马某、冶某某某夫妇及被告人冶某某长期在上海市经营拉面馆。2022年3月30日,三被告人违反上海地区防疫控制措施,携马某夫妇的两个女儿驾车返往西宁 。

4月1日抵宁后,三被告人违反西宁地区防疫预防控制措施,未按规定第一时间向社区报备,擅自离家外出购物,前往某餐馆聚餐 ,又至马某父母家中与亲友聚会。后向社区报备时,隐瞒在沪、在青旅居史及与抗原检测异常人员密切接触史 。次日,马某等五人核酸检测结果呈阳性,后均确诊感染新冠病毒,引发疫情传播,致124人感染 (其中重型病例2人、普通型2人、轻型55人、无症状65人),现已全部治愈。



图为庭审现场。祁增蓓 摄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马某、冶某某、冶某某某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拒绝执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依照传染病防治法提出的预防、控制措施,导致新冠肺炎疫情在西宁市传播,构成妨害传染病防治罪。根据三被告人犯罪事实,综合评判其三人主观罪过、客观行为、危害后果、认罪悔罪表现等因素,依照罪责刑相适应原则作出上述判决。

庭审中,法庭围绕事实认定、法律适用、量刑情节等焦点问题进行法庭调查、质证认证、法庭辩论,三被告人均表示认罪认罚。法庭在充分听取控辩意见和三被告人的最后陈述后依法当庭宣判。宣判后,三被告人均当庭表示服判,不上诉。

原标题:《青海一男子妨害传染病防治 被判三年》

来源:中国新闻网(祁增蓓)
本文结束
本文来自投稿,不代表站三界导航立场,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zhansanjie.com/article/details/8886.html

版权声明:

1、本文系转载,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旨在传递信息,不代表看本站的观点和立场。

2、本站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3、若侵犯您的版权或隐私,请联系本站管理员删除。

4、本文由会员转载自互联网,如果您是文章原创作者,请联系本站注明您的版权信息。

分享
随机网站 更多 >>
最新小程序 更多>>
最新公众号更多>>
站三界导航
本站声明:本站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规定,非正规网站一概不予收录。本站所有资料取之于互联网,任何公司或个人参考使用本资料请自辨真伪、后果自负,站三界导航不承担任何责任。在此特别感谢您对站三界导航的支持与厚爱。